黃金周期間,市民會外出旅游消費。旅游部門提醒,旅游投訴須在回程后60天內進行,否則將超過受理時效。
旅游部門表示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,認為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可以向價格主管部門舉報:1.相互串通,操縱市場價格,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的。2.在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、季節性商品、積壓商品等商品外,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,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,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,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的。3.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務,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其他經營者實行價格歧視的。4.捏造、散布漲價信息,哄抬價格,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。5.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,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。6.采取抬高等級或者壓低等級等手段收購、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,變相提高或者壓低價格的。7.不執行政府指導價、政府定價的。8.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。
每個地方旅游部門受理投訴范圍包括:1.對當地星級賓館、正式注冊的旅行社、A級景區景點的投訴。2.消費者對導游、住宿、餐飲服務質量不滿,遇減少景區景點的投訴。3.消費者認為經營者不履行合同或協議,以及旅游經營者進行欺詐,損害消費者利益的情況進行投訴。4.外地旅游者在當地旅游,當地旅游者與當地旅行社簽訂合同在外地旅游,認定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進行投訴。
旅游質監管理部門提醒市民,投訴須在旅游回程后60天內進行,否則超過受理的時效。以下情況不在其受理范圍內,旅游者可以通過其他途徑解決:1.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。2.旅游者在旅游期間發生人身財物意外事故的。3.旅游企業之間的經濟糾紛。4.旅游回程之后60天以內,超過規定的時效和期限的。5.其他部門已經受理的。